21.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由承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和工期的情形有( )。
A.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
B.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的材料未能按期运到工地
C.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承包人暂停施工
D.因不利物质条件导致承包人暂停施工
E.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未能按期运到工地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索赔管理。选项C,可索赔工期和费用;选项D,不利物质条件可索赔工期和费用;选项E,可索赔工期、费用和利润。参见教材P111~112。
22.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属于变更范围的有( )。
A.承包人投入施工设备的数量超过了投标文件承诺的数量
B.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C.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
D.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特性
E.承包人在合同中的某项工作转由发包人自行实施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变更管理。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变更范围包括: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参见教材P108。
2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应包括( )。
A.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金额
B.工程预付款的支付金额
C.工程预付款的扣回金额
D.按合同约定价格调整的金额
E.按合同约定经监理人核实的计日工金额
【答案】A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款支付管理。质量保证金从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开始起扣,从承包人本期应获得的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因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的调整三项金额后的款额为基数,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比例扣留本期的质量保证金。累计扣留达到约定的总额为止。参见教材P105。
24.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双方需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的设计文件的( )。
A.内容
B.格式
C.数量
D.地点
E.时间
【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的内容。承包人文件中最主要的是设计文件,需在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向监理人陆续提供文件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参见教材P123。
25.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和工程保险的( )
A.投保时间
B.投保险种
c.保险范围
D.保险期限
E.投保对象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险责任。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参见教材P126。
26.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 )情形的,承包人仅可获得工期、费用补偿,而不能获得利润补偿。
A.争议评审组对监理人确定的修改
B.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c.基准资料有误
D.发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
E.行政审批延误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索赔管理。选项CD可以索赔工期、费用和利润。参见教材P133。
27.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属于变更范围的有( )。
A.承包人投入施工设备的数量超过了投标文件承诺的数量
B.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C.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
D.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特性
E.承包人在合同中的某项工作转由发包人自行实施
【答案】BCD
【解析】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变更范围包括:
(1) 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 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 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8.根据《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设备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 )
A.迟交两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B.迟交三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C.迟交四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D.迟交六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E.迟交八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2%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违约责任(设备采购合同)。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参见教材P150。
29.根据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承包商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有()。
A.向业主提供工程设计标准
B.向业主提交月进度报告
C.向业主提供临时操作与维护手册
D.向工程师报批所有分包商
E.对业主人员进行操作与维修培训
【答案】BC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合同条件》。选项A错误,设计和技术标准属于“业主要求”的内容,不是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选项B正确,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中包括编制提交月进度报告;选项C正确,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商还应向业主提供临时的操作与维护手册;选项D错误,只有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对分包商有要求的,承包商才需在不少于28天前向业主通知;选项E正确,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中包括对业主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培训。参见教材P158~161。
30.关于CM合同模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风险型CM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方式
B.代理型CM承包商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
C.CM合同属于管理承包合同
D.代理型CM承包商不承担工程实施风险
E.风险型CM承包商只负责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CM合同模式。选项B错误,对于代理型CM模式,CM承包商只为业主对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CM承包商不承担项目实施的风险;选项E错误,风险型CM承包商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前阶段的咨询服务和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参见教材P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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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正是2021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答案及真题,准备下一年考试的考生们一定要记住考试的关键题目,说不定下一年的考试题目中还会再次出现,在这里为正在备考监理工程师的考试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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